滨州市高新技术企业(滨州高企认定条件)
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(一)企业在申请认定时需要注册一年以上 。
(二)公司通过自主开发 、转让 、赠与、并购等方式 ,获得对其主要产品(服务)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。
(三)对企业主要产品(服务)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《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》规定的范畴。
(四)企业从事R&D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研究人员占公司最初员工总数的10%以上 。
(五)公司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(实际经营期不足三年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,相同)符合以下要求:
最近一年销售收入低于5,000万元(含)的公司 ,比例不低于5% 。
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,000万元至2亿元之间的公司 ,比例不低于4% 。
最近一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的公司 ,比例不低于3% 。
在这些因素中 ,公司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研发费用总额的60%以上 。
近一年来 ,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占公司同期总收入的60%以上 。
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符合相应要求 。
(八)公司在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 、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。
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持批准文件和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》办理省 、市相关优惠政策 ,更容易获得省 、市各级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;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将是许多政策的基本门槛 ,如资金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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